漳建工〔2016〕10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强化建筑工地及周边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闽建办建[2016]1号(附件请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自行下载)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