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强降温天气防范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16-01-22 11:27 漳建安〔2016〕4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建设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强降温天气防范工作的通知》(漳委办明电〔2016〕9 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周密部署、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寒防冻工作。要加强建筑工地安全防范,做好建筑施工人员的保暖及工地消防安全工作;要检查各类市政设施,确保供气、供水安全,做好公园、动物园和道路各类树木的防护工作;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主要岗位人员要做到随叫随到,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并及时报告,切实做好此次寒潮天气的防范工作。局值班电话:0596-2933519,传真:0596-2936481。 附件:漳委办明电〔2016〕9 号.pdf 2016年1月22日 |